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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方想处置两套婚内房产 必须经过妻子同意

发表于2015-06-29
标签:售房 公房 两套房 财产分割 房产 

市民臧女士:我属于再婚,我先生婚前有一套已购公房。结婚后,我先生卖掉了该房屋,用售房款又买了两套房屋。我先生婚前有一女儿,他想把其中的一套给自己女儿,是否需要经过我的同意?

常鸿所张党伟律师:我国《婚姻法》规定, 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考虑出资买房一方的利益,给他较多的份额。

如果男方想处置这两套婚内房产,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将其中一套房产给女儿,则你先生的单方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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