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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选购交易商品房 需提高保护意识防范购房风险

发表于2015-02-03

1月26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通过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向广大市民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提醒市民选购交易商品房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潜在风险。

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介绍,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

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合法凭证,取得了才允许销售。我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栋为单位发放。购房者在买房交易前,需查验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方法很简单,只要登录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jlsfdc.com),查询核对楼盘的预售许可证情况即可。该网站主页的右侧有“网上房产”一栏,点击“预售查询”,输入开发商名称进行模糊查询,即可显示该开发商在我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所有楼盘情况。也可以要求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出示。

之所以特别强调买房前一定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所以买房的第一步,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方面:

看房源是否有权利瑕疵

商品房有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不是就可以下单购买了?不能急,还要看房源是否有权利瑕疵。比如有的房子已被抵押、查封或出售,个别开发商还有可能会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买卖。买这样的房子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记者登录了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很容易就查到了这方面的信息。还是点击“预售查询”,在所查询到的楼盘页面上,点击所要购买的房地产项目的具体楼号,然后点击“显示楼盘表”,整栋楼各个房源的房号都会显示。房号就像是房子的身份证号码,一房一号。每个房号的颜色不同,代表意义也不同。购房者可以根据网页下方的颜色图标,了解预售房源的基本情况。已被出售,或被抵押、查封的房子,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颜色很醒目。这样的房子一定不能买。

第三方面:

网签合同及时备案

在查看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验房源的权利状况后,买房最关键的一步是与开发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一定要与开发企业通过商品房网签系统,签订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制式合同文本。网签合同后,还要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网签备案后的房源就无法再进行第二次网签了。网签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限制个别开发企业“一房两卖”、“既抵又卖”等不良行为。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销售透明度。购房人可在网站主页的右侧有“网上房产”一栏,点击“备案查询”,输入“合同备案号”、“房号”、“买受人姓名”三项中的任意两项查询所购房屋是否备案。

如果购房者买房时不是这样三步走过来,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将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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