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引导还是干扰:政府搭台引来争议

发表于2015-01-16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看来,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职能所在,是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手段。

根据指导意见,建立政府服务平台的作用主要有三项:一是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二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提供方便,公布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

对这项举措表示认同者认为,政府在此平台上发布合同示范文本和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等信息,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

北京居民陈苏说:“租房市场挺乱的,如果我们能在政府这个平台上查到"黑中介"的名单,找到靠谱的房源,这是挺好的一件事。”

部分中介从业人员表示,政府此举可以把住房租赁市场做大。合肥(楼盘)恒诺房产公司中介经理人郭敏说:“房屋中介最大的优势就是信息量,手头掌握的房源信息越多越好,政府建立信息平台以后,凭借其公信力,应该会吸引更多的房东去发布信息,对我们也是有利的。”

不过,也有部分受访人士对此举存有疑虑。合肥森旺房产公司中介经理人朱文礼说:“政府建立信息平台,房东和租户都可以上网去了,再加上网上备案,那还要中介干什么呢?”

一些专家既对政府希望此举能引导市场走向规范的出发点表示肯定,又认为相对于出手直接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政府更应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公共行政系教授段华洽说:“租赁房屋是市场行为。事实上,政府只需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如监督租赁双方是不是合法主体、交易是不是合法行为、租赁合同有没有问题、出租人是否拥有产权等。”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市场能做的应交给市场做。”

上海(楼盘)中原研究咨询总监宋会雍建议,促进租房市场健康规范,政府应建立便捷开放的备案登记平台,无论中介机构还是房东个人都能够实现几乎无成本的便捷备案。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