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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市证交房变村证 4年前买的期房还是坑 买房需谨慎

发表于2015-07-18

“买的时候说市证,交房时却变成村证房”“4年前购买的期房,到现在还是个坑”……这两天,不少市民来电反映,他们在购买新房时遇到不少“陷阱”。昨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阱一:市证房变“村集资房”

前不久,无极县平安公园小区的业主小王接到了小区交房通知,“对方给了我们一张交房通知单,上面列着接口费、契税、物业费等好几项费用,其中还有一项就是要求我们补差价,说房子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误差,每套多出两至四平方米。如果不补差价,就不给钥匙。”小王感觉不合理,就找到了县住建局,对方查询后告知小区是以村民集资建房的名义盖的。

此言一出如晴天霹雳,“我到售楼处买房时,销售人员说是五证齐全的市证房,但证件没有放在售楼处,我就信了。况且房价与市证房无异,”昨日上午,小王告诉记者,平安公园小区位于正义南街附近,有两栋高层住宅楼,房价每平方米三四千元,“这个亏吃得太大了。”

陷阱二:还没拿到地就开始团购

记者调查发现,省会楼盘还存在开发商没拿到土地就开始团购的“陷阱”。去年,朋友介绍称,和平路一处很好的位置要盖房子,可以内部认购,价格实惠,贾先生颇为动心。可没过多久,贾先生就看到长安区相关部门刊登公告,说此处房屋还处于征收阶段,却有公司以开发该地块为名,进行该地块房屋内部认购销售,提醒广大购房者谨慎选购。

市民邓先生也遭遇类似“陷阱”。昨日,他告诉记者,他2013年在省会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觉得地段、价位挺好就买了,交了四十多万,也没查他们五证是否齐全,可至今这里还只是坑,无人施工,楼房何时能盖起来遥遥无期。相关部门称那片地根本还没批下来,我要求退房,开发商总是拖着不给退全款。”

陷阱三:规划的3层办公楼卖到25层

市民贾女士经由同事介绍,于2011年花40余万元在福邸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在2013年交房。可如今,小区一期1、2号楼已经交房了,她购买的3号楼却还未破土动工。万般无奈,贾女士便想找开发商退还房款,但开发商表示,只能退还房款本金,并按银行利息赔付赔偿金。贾女士郁闷极了,并未接受,至今双方还僵持着。

贾女士说:“我们去规划部门了解过情况,3号楼的地皮上其实按照规划只是一栋三层高的办公楼,但现在开发商已经卖到了25层。现在到底这房子还能不能建起来都是个问题!”

业主王女士在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口附近某高层小区居住,她所居住的小区楼房也涉及“加盖”,“正因为这样,导致房产证到现在都办理不下来。花近百万买了套房,却迟迟拿不到房子的身份认证,心里老是没底。”

陷阱四: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成泡影

业主刘女士购买了桥西区一高档小区的房子,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里配备有学校、幼儿园、老年活动中心等,购房合同中也有相关约定。然而,2010年入住到小区后却发现,小区里并没有幼儿园,原本该建在小区东南角的幼儿园变成了居民楼和商铺,“为这件事我们找过物业,可对方却说小区里没空地,没法再建幼儿园。对方还说,如果业主们能找到空地就一定给建幼儿园。可我们转了好几圈,小区里根本没地方呀!”

现如今,为了能让孩子按时上幼儿园,刘女士只好选择了一家离小区较远的幼儿园。

消协:最好买“五证齐全”的房子

省消协房地产行业分会廉莙秘书长认为,近些年,随着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消费纠纷投诉数量逐年上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不断出现的种种乱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说,根据消协接到的房产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五证不全、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私改户型、延迟交房、合同纠纷等。

对此,他提醒广大购房者,买房最好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子,即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他说,如果购房者看上了五证暂时不全的项目,打算预购,就一定要落实五证何时到位,问题是出在程序上还是资金上。

律师:销售现场购房要谨慎选择

昨日,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楼盘房源的信息可以在国土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如果开发商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购房者做出与其真实意愿相违背的行为,购房者可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申请撤销该行为,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在销售现场应该保持清醒,谨慎选择。

另外,为防止开发商擅改规划,业主在交房时要仔细查看物业公共部分与规划文件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业主暂时不要收房,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开发商起诉要求退房、赔偿违约金、恢复原状,或向规划主管部门投诉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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