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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未验收备案让业主收房 开发商被业主集体起诉

发表于2014-11-10

王女士在南昌(楼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润碧康城买了一套新房,新房按期交付,然而,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到相关部门了解后,才发现该小区的房子还没通过房产部门验收备案。小区上百户业主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于是将小区开发商—江西盛太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盛太阳公司)告上了法庭。11月8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开发商为逾期交房,93户业主分别获赔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违约赔偿金。

2012年7月26日,在润碧康城买了新房的王女士终于办了收房手续,接着开发商又收了1000元的预售办证费。王女士心想,按时收到房,应该也能如期拿到房产证。不过,房产证迟迟未见动静,心急的业主们便去房产部门咨询,才了解到他们的楼房竟然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大家认为开发商违约,上百户业主将盛太阳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交付使用前必须竣工验收,房屋竣工验收必须备案制,地方法规也规定了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对93户业主起诉作终审判决,盛太阳公司对已收房业主承担50%逾期交房责任,而对尚未收房业主承担逾期交房全部责任。93户业主获赔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违约赔偿,并责令开发商返还1000元办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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