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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俩为逃避限购假离婚 工作变动定金打水漂

发表于2012-09-17

为逃避“限购令”,陈先生和妻子在售楼人员的“提醒”下,决定用“离婚-买房-复婚”的手法“曲线救国”。岂料,婚也离了,房屋定金也交了,结果丈夫工作突然调动,原定计划泡汤了。

陈先生与妻子2008年结婚时,在汉口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新房。近些年,夫妻俩嫌房子太小,就想换个大点的。

今年,夫妻俩看中了位于后湖附近的一套八十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限购令”规定,买第二套房必须首付六成以上,他们无力支付。同时,因为第一套房还没办“两证”,他们一时间也无法卖掉第一套房再来买新房。售楼员邓某在了解到夫妻俩的情况后,表示可以帮忙“想想办法”。

邓某称,由于两人的第一套房还没办“两证”,房管局很有可能没有备案。如果这样,就不用担心“限购令”。


得知此消息,夫妻俩十分高兴。7月25日,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认筹协议书,缴纳了1万元的认筹金。几天过去了,邓某却称,经查询,房管局已有夫妻俩的购房记录,“限购令”这道坎暂时迈不过去。

就在夫妻俩焦急万分的时候,邓某再次“支招”:演个“假离婚”,离婚后买了房子再复婚。眼看房子就要开盘了,夫妻俩一咬牙,决定按邓某说的办。

8月21日,夫妻俩瞒着家里,回到武穴老家办理了离婚手续。第二天,拿到离婚证书的夫妻俩心中感慨万千,妻子阮女士的母亲得知此事后,当场哭了出来。

随后,夫妻俩坐等新房开盘,认筹协议书变更为购房合同,一万元的认筹款也变成了定金。

谁知,就在新房开盘后不久,陈先生因工作调动要离开武汉。这套新房是没必要买了,可缴纳的定金却让夫妻俩发愁。夫妻俩找到售楼部,希望对方能够考虑到实际情况,退回1万元的定金。但是对方表示,按合同约定,定金不能退。

昨日,记者跟随陈先生一起,再次来到了售楼部,见到了售楼员邓某。邓某承认,当初的确是他出主意,让夫妻俩离婚买新房的。但他也跟两人说过不要着急,可以延期购买,但夫妻俩坚持要买。事情到如此地步,主要原因还在于夫妻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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