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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扩容"悬念 开征房产税能否促其他减税

发表于2013-05-31

从各种“细则”出台至今,围绕楼市调控“国五条”,似乎还有一个悬念未解:房产税何时“扩容”,如何“扩容”?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刘桓教授认为,房产税是我国财产税破局重要的突破口。财产税增加的同时,流转税和所得税也应有所下降,从而使税收结构得到优化。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应切实把住房交易环节的税负降下来。

据了解,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发和保有环节的税费有10多种。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在房产税扩容同时,需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梳理,征减结合、以征促减,避免增加社会负担。

“每套房每年缴付3%至5%的房产税,房价会相应下降。”著名投资家索罗斯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上发表的观点。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称,应该把流通环节中的税费降下来,将持有环节的物业费和房产税涨上去,“整个的房子就流通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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