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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工商巡查员受审否认骗拆迁款

发表于2013-10-15

 因与商户、房东合谋,虚构租赁厂房的事实诈骗拆迁款155万余元,北京市工商局门头沟分局军庄工商所原巡查员史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此后,史某提出上诉,称自己仅是介绍商户和房东认识,并没有合谋诈骗。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庭审举证时,史某与一同受审的邻居安某“互掐”起来。

  □庭审焦点

    前巡查员:只是“搭桥”没参与诈骗

    开庭前,已被判缓刑后取保候审的安某和崔某身穿便装等候。随后从看守所提押到法院的史某和安某、崔某一起被带进法庭。

    45岁的史某案发前是门头沟工商分局军庄工商所巡查员。据门头沟检察院起诉称,2010年至2011年,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分中心委托北京永鸿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门头沟区曹各庄、桥户营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进行拆迁。拆迁过程中,史某与安某、崔某预谋,虚构崔某经营的灯具公司注册地位于门头沟区永定镇桥户营村安某所建的非住宅房内,以此骗取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未得逞。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安某和崔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史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昨天庭审中,史某对于指控并不认可,他说案发前崔某的灯具公司注册地在其母亲的院子里,是他管辖的商户,而安某跟他是桥户营村的老邻居。

    史某称,安某租赁村里的土地盖了不少厂房,让他帮助找租户,他就从中给崔某和安某搭了个桥,两个人当着他的面签了个租赁协议,“我没参与预谋诈骗,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我4年太冤枉”。

    同村邻居:签假协议是对方一手操办

    安某是桥户营村的村民,他说,几年前承包了桥户营村东南的土地,建了厂房。2010年,桥户营村拆迁,史某找到他,说其盖的房子是违建,拆迁弄不了几个钱。“史说他跟拆迁公司的人认识,找个租户,可以帮助多弄些停业停产费。”安某表示,在史某的提议下,他们写了一个为期3年的假租赁协议,“都是史一手操办的”。

    而崔某则说,当时是史某提出给其公司找个地方,拆迁时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他也想分拆迁款于是同意了。

    崔某供述,写租赁协议时,他与史某、安某及另外一个姓张的人都在场,谈好后还写了租赁协议和收取租金的收条,但他并未给付租金,也未实际租赁厂房。过了一个多月,这个姓张的人找他拿走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税务登记证等手续,用于拆迁。后来姓张的人还给了他一份委托办理拆迁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并让其签名,其把拆迁手续给姓张的人后,是此人跟拆迁办谈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证实,这名姓张的人已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

    在举证时,史某说3张租金收条是安某媳妇写的,安某签的字。而安某则表示自己不认识字,合同是史某写好后给他的。后两人因为3张租金收条究竟是谁写的吵了起来。审判长连敲法槌才制止了两人的争吵。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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