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评论:房产税未抑制涨价长效机制须细思量

发表于2013-08-12

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一项当仁不让的重要措施,昨日,“杭州房产税或10月后亮相”的传言出现在公众视野。消息称,杭州版房产税最早将于今年10月份后出台,税率较此前的版本翻倍,但征收范围仍不包括存量房屋。

 


业内解读称,若不涉及存量,无疑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政府只动增量。而距离“开征”之日尚有两个月,在杭州这个“风暴眼”,会否像上一次准备开征二手房交易20%个税后,出现3月份那样的疯狂抢房潮,再次推高一轮房价呢?而这样的推涨会波及多广,是否再次陷入“越调越涨”的怪圈,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忧心而难以回避的话题。

如今,“房产税不能用来降房价”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也确实未拉住房价上涨的步伐。可以想象,在投资性需求已经被限购等诸多行政手段挤压的如今,房产税的加码在短期内只能给购房者加上一个包袱。

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的“建立长效机制”屡见报端。住建部官员也在公开场合指出,改革应推进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从招商引资向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转移。在此表态中,房产税是手段,而非目的。

而在网传“长效机制”的草案之中,金融、土地制度等改革还将陆续有来。比起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西医式治疗方式,“长效机制”更像是一个中医方子,房产税虽是一味副作用不小的药,若与其他几味药配合得当,自然会逐渐见效。不过,光是房产税这一味药都已“难产”数年,后续诸多改革措施的推进力度难测,希望“长效机制”不要让病态的市场等太长。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