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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卖了“又卖”骗20万被刑拘

发表于2014-03-22

  天津一男子陈某2011年以80万元卖掉房子后,趁房产证还在手上,以20万元的价格又卖了一次,之后陈某潜逃。3月19日,被泰安公安发现并将其抓获。

19日,财源派出所民警巡逻走访时,得到线索称一家宾馆内居住着一名天津籍男子十分可疑。民警前往检查,男子见到民警后,神情十分紧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发现他今年2月份因合同诈骗,被天津市公安局通缉。

经查,陈某于2011年在天津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化工公司,经营半年赔了不少钱。两人决定将住房卖掉,挽救公司,公司有所缓解,但还缺20万元。陈某想起刚刚卖掉的房子,房产证原件还在手中,就打算“再卖一次”。联系上买主,明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售出,所以陈某打算只“卖”给对方20万元钱,等资金周转开再反悔。

双方交易后,陈某的公司短时间内却无法盈利20万,这样一拖就是近3年。今年2月,公司倒闭后,陈某决定一跑了之,被公安机关通缉。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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